法律分析:240天,職工在工傷醫療終結后,由單位憑其《工傷認定書》、醫療單據以及相關資料送社保部門申報工傷待遇。從單位或個人申請之日算起,勞動部門15日內審核材料,60日內作出工傷認定,20日內送達,按規定期限的上線計算是95天。治療傷情穩定后才能做鑒定,一般在6個月左右,60日內作出鑒定結論,共需240天。工傷賠償部門審核后進行放款,具體時間各地有所不同,可直接咨詢當地工傷保險機構。
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二十條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應當自受理工傷認定申請之日起60日內作出工傷認定的決定,并書面通知申請工傷認定的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和該職工所在單位。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對受理的事實清楚、權利義務明確的工傷認定申請,應當在15日內作出工傷認定的決定。作出工傷認定決定需要以司法機關或者有關行政主管部門的結論為依據的,在司法機關或者有關行政主管部門尚未作出結論期間,作出工傷認定決定的時限中止。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工作人員與工傷認定申請人有利害關系的,應當回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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