屬于施工單位繳納,不屬于強制性,政府鼓勵購買。
根據《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關于農民工參加工傷保險有關問題的通知》
農民工參加工傷保險、依法享受工傷保險待遇是《工傷保險條例》賦予包括農民工在內的各類用人單位職工的基本權益,各類用人單位招用的農民工均有享受工傷保險待遇的權利。各地要將農民工參加工傷保險,作為今年工傷保險擴面的重要工作,明確任務,抓好落實。
凡是與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的農民工,用人單位必須及時為他們辦理參加工傷保險的手續。對用人單位為農民工先行辦理工傷保險的,各地經辦機構應予辦理。今年重點推進建筑、礦山等工傷風險較大、職業危害較重行業的農民工參加工傷保險。
用人單位注冊地與生產經營地不在同一統籌地區的,原則上在注冊地參加工傷保險。未在注冊地參加工傷保險的,在生產經營地參加工傷保險。農民工受到事故傷害或患職業病后,在參保地進行工傷認定、勞動能力鑒定,并按參保地的規定依法享受工傷保險待遇。
用人單位在注冊地和生產經營地均未參加工傷保險的,農民工受到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后,在生產經營地進行工傷認定、勞動能力鑒定,并按生產經營地的規定依法由用人單位支付工傷保險待遇。
一、工人意外保險怎么買?
建筑工可以選擇的意外險主要是建工團體意外險,一般由施工單位為工人投保,因為屬于特殊職業,因此投保時保費會高于一般的人身意外險,通常按照建筑面積、工程造價等多方面內容計算。在一些地區,這類保險是強制性的,因此,不用個人名義投保。
主要有意外身故和意外傷殘的保障。
建工意外險有三種計費方式:按人數計算、按工程面積計算和按工程造價計算。
二、工地買的意外保險有哪些?
保人的工地意外險包括建工意外險、團體意外險、雇主責任險和個人意外傷害險:
1、建工意外險
建筑工程意外傷害險指的是:凡在建筑工程施工現場從事施工作業與工程管理、并與施工企業建立勞動關系的人員均需按照國家建筑法要求,由所在施工企業對該類勞動團體購買保險,享受工傷保險待遇,屬于強制性保險。
建工險的保險金額一般是建筑方根據自己的利益進行選擇,而保險費是根據施工人數、建筑面積、工程總造價三者選一來計算。建工險不記名,這對于工人流動性高的勞動團體來說是一個優點。
在保險責任有效期內,被保險人在建筑、裝修施工現場,或指定的施工生活區域內遭受意外傷害事故造成身故或全殘,保險公司會按照保險單上載明的保險金額給付保險金。
總的來說,建工意外險的優缺點如下:
優勢:不記名
缺點:若發生身故傷殘需要提供安監證明,保障范圍為工地內
2、團體意外險
團隊意外險也就是團體意外傷害險,是指以團體方式投保的人身意外保險,一般是企業作為投保人,員工作為被保險人,統一以團體方式投保的人身意外保險。
團體意外傷害保險的保險責任、給付方式和個人意外傷害保險相同,其保險責任通常包含意外身故、意外傷殘、意外醫療、意外住院津貼等。
團體意外傷害保險都有固定的費率,繳費比率和員工的職業類別、投保人數以及保額有關,并且公司投保的員工越多保險公司給的優惠就越多,并且每一被保險人的意外傷害保險金額應為人民幣一萬元的整數倍,最低為人民幣一萬元。
總結下來團體意外險的優缺點有以下這些:
優勢:不限制工作區域、意外保障全面
缺點:高危職業拒保、實名制投保
3、雇主責任險
雇主責任險指的是被保險人所雇員工在從事合同約定的工作過程中,如果因為意外或患上職業性疾病而致傷殘或死亡,被保險人應承擔醫藥費用和經濟賠償責任,由保險公司進行賠償的一種保險。
雇主責任險的理賠款是打給公司,公司再賠償給員工;此外,其試用的傷殘鑒定等級不同,雇主責任險的傷殘鑒定類別要多于團體意外險,還有猝死責任,職業病,誤工費責任,保障責任更加全面。
綜合來看,雇主責任險優缺點如下:
優勢:理賠款給公司或者老板,切實解決老板雇員風險問題、保障相對其他險種更加全面
缺點:被保險人必須是企業正式員工、保費相對其他險種會貴一些
4、個人意外傷害險
個人意外傷害險保障在保險期限內發生各種意外傷害,我們平時經常掛在嘴邊的意外險其實就是個人意外傷害險。
個人意外傷害險保障因“外來”、“突發”、“非本意”造成或產生的醫療費用、身體殘疾、身故;除此之外有的產品對其他交通工具造成的身故/傷殘、意外骨折也有保障,可謂是“老少皆宜”。
個人意外傷害險的一般醫療報銷為0免賠額、不限社保、100%報銷的為佳,在保費基本相同的情況下保障內容也是越多越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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