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破產工資不會多給,但是可以申請一些經濟補償金的。
一、公司倒閉了員工有賠償嗎
公司要倒閉了員工可以得到經濟補償金。經濟補償金是在勞動合同解除或終止后,用人單位依法一次性支付給勞動者的經濟上的補助。用人單位在與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時,應該按照一定標準一次性支付一定金額的經濟補償金。
公司破產員工可以獲得下列賠償:
1.公司欠勞動者的工資和醫療、傷殘補助、撫恤費用。
2.公司欠勞動者的應當劃入員工個人賬戶的基本養老、醫療保險費用。
3.法律及行政法規規定應當支付給勞動者的補償金。
二、公司破產股東得承擔哪些責任呢
正常情況下,對于公司的債務,按公司法及相關法學理論原則的規定,肯定是由公司來承擔的,股東不會承擔公司的債務,因為股東對于公司承擔的是有限責任。
但是在股東出資不實和股東抽逃出資或未依法清算等情形下,股東也需要對公司破產帶來的債務承擔責任。
三、合同到期后,辭職需要提前一個月打招呼嗎
一般的正式員工在公司中都是要求的提前30天提出辭職,如果是試用期的員工的話,可以提前3天申請辭職,提前半個月這種情況有的單位有可能不會同意但是不犯法。
除非是依據第三十八條的規定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不用提前30天,也不用批準,而且,用人單位還必須按照勞動合同法第十六條第四十七條的規定,支付每工作一年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
【本文關聯的相關法律依據】
《企業破產法》第一百一十三條,破產財產在優先清償破產費用和共益債務后,依照下列順序清償:
(一)破產人所欠職工的工資和醫療、傷殘補助、撫恤費用,所欠的應當劃入職工個人賬戶的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費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支付給職工的補償金;
(二)破產人欠繳的除前項規定以外的社會保險費用和破產人所欠稅款;
(三)普通破產債權。破產財產不足以清償同一順序的清償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破產企業的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的工資按照該企業職工的平均工資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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