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關于“刑事案件立案后沒有抓到,多久會被網上追逃”沒有具體時間統一規定,由警方根據工作需要確定。
法律依據:
《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序規定》
第二百六十五條 應當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如果在逃,公安機關可以發布通緝令,采取有效措施,追捕歸案??h級以上公安機關在自己管轄的地區內,可以直接發布通緝令;超出自己管轄的地區,應當報請有權決定的上級公安機關發布。通緝令的發送范圍,由簽發通緝令的公安機關負責人決定。
第二百七十一條 通緝令、懸賞通告應當廣泛張貼,并可以通過廣播、電視、報刊、計算機網絡等方式發布。
第二百七十二條 經核實,犯罪嫌疑人已經自動投案、被擊斃或者被抓獲,以及發現有其他不需要采取通緝、邊控、懸賞通告的情形的,發布機關應當在原通緝、通知、通告范圍內,撤銷通緝令、邊控通知、懸賞通告。
第二百七十三條 通緝越獄逃跑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罪犯,適用本節的有關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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