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搬遷勞動合同需要重新簽訂嘛?
來源:懂視網
責編:小OO
時間:2023-10-03 06:04:06
公司搬遷勞動合同需要重新簽訂嘛?
公司搬遷,屬于《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第三款所說“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情形,用人單位應當與勞動者協商,經過協商愿意到新廠工作的,簽訂勞動合同變更書,繼續履行合同。不愿意到新廠工作的,提前30天書面通知或者額外支付一個月薪資給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并支付經濟補償金。
導讀公司搬遷,屬于《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第三款所說“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情形,用人單位應當與勞動者協商,經過協商愿意到新廠工作的,簽訂勞動合同變更書,繼續履行合同。不愿意到新廠工作的,提前30天書面通知或者額外支付一個月薪資給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并支付經濟補償金。
公司搬遷,屬于《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第三款所說“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情形,用人單位應當與勞動者協商,經過協商愿意到新廠工作的,簽訂勞動合同變更書,繼續履行合同;不愿意到新廠工作的,提前30天書面通知或者額外支付一個月薪資給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并支付經濟補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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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搬遷勞動合同需要重新簽訂嘛?
公司搬遷,屬于《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第三款所說“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情形,用人單位應當與勞動者協商,經過協商愿意到新廠工作的,簽訂勞動合同變更書,繼續履行合同。不愿意到新廠工作的,提前30天書面通知或者額外支付一個月薪資給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并支付經濟補償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