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12306預定的臥鋪票是候補訂單,兌現的時間是不確定的,主要看對應的車次、席別因退票、改簽等業務產生可供發售的車票的情況。
法律依據:《鐵路旅客運輸規程》
第三十四條 旅客不能按票面指定的日期車次乘車時,在列車有能力的前提下可以辦理一次提前或改晚乘車簽證手續。辦理改晚乘車簽證手續最晚不超過開車后2小時,團體旅客必須在開車48小時以前辦理。原票已托運行李的,在改簽后的新票背面注明“原票已托運行李”字樣并加蓋站名戳。
動車組列車車票辦理改晚乘車手續時,推遲乘車的時間應當在車站售票的預售期內。
第三十五條 旅客在發站辦理改簽時,改簽后的車次票價高于原票價時,核收票價差額;改簽后的車次票價低于原票價時,退還票價差額。
旅客中途下車恢復旅行(含中轉)辦理簽證或在列車上辦理變更席位、鋪位時,簽證或變更后的車次、席(鋪)位票價高于原票價時,核收票價差額;簽證或變更的車次、席(鋪)位票價低于原票價時,票價差額部分不予退還。
聲明:本網頁內容旨在傳播知識,若有侵權等問題請及時與本網聯系,我們將在第一時間刪除處理。TEL:177 7030 7066 E-MAIL:1124793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