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性戀可以作為離婚損害賠償理由。一方有過錯另一方提出離婚的,可以要求賠償。
一、離婚損害賠償訴訟有哪些規定及條件
離婚損害賠償訴訟的規定及條件是:無過錯方作為原告的,必須在離婚訴訟的同時提出;無過錯方作為被告的,如果被告不同意離婚也不基于該條規定提起損害賠償請求的,可以就此單獨提起訴訟;一審時不提出,二審時提出的,調解不成的要另行起訴。有重婚、與他人同居、實施家庭暴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等情形的可以請求損害賠償。雙方都有過錯的,不能提出離婚損害賠償請求。
二、男方提出離婚女方能得到賠償嗎?
法律并未規定男方提出離婚要給女方什么補償。如果提出離婚的一方沒有法定的過錯事由,離婚時是不存在向對方賠償的問題。
如果因夫妻一方有下列過錯行為導致離婚的,另一方可以主張離婚損害賠償:
(一)重婚;
(二)與他人同居;
(三)實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五)有其他重大過錯。
三、婚內出軌法律如何處理
對于婚內出軌的,法律并不會主動做出處理。如果一方因為對方的婚內出軌提出離婚的,則法院經過審理認定出軌行為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會判決離婚;如果一方的出軌行為構成重婚的,則另一方還可以在離婚時要求這一方給予離婚損害賠償;如果出軌一方構成重婚且情節比較嚴重的,則另一方還可以提起刑事自訴,起訴其構成重婚罪。
【本文關聯的相關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九十一條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一)重婚;
(二)與他人同居;
(三)實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五)有其他重大過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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