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農村合作醫療僅屬于醫保的一部分,醫保還包括城鎮居民醫保、靈活就業人員醫保、職工醫保。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法》 第八十四條 國家鼓勵、支持農民鞏固和發展農村合作醫療和其他醫療保障形式,提高農民健康水平。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二十四條 國家建立和完善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
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管理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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