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子女結婚前,父母贈與子女的房屋或出資為子女購買的房屋,若沒有特別的書面明確約定,該贈與房屋應當認定是對自己子女的個人贈與。因此,這部分房屋或出資應屬于夫或妻個人財產,不納入離婚財產分割的范疇。
2、子女結婚后,父母贈與子女的房屋或出資為子女購買的房屋,若沒有特別的書面明確約定,該贈與房屋應當認定是對夫妻雙方的贈與,應屬于夫妻共同財產,也就屬于離婚財產分割的范疇。
一、離婚房產分割常見的計算方法是哪些
離婚房產分割,常見的計算方法如下:
1、對于一方婚前以全款購買,婚后取得房產證的房屋,屬于一方的婚前個人財產,離婚時,該房屋不參與分割。
2、一方婚前以個人財產出首付,婚后雙方共同還貸的房屋,離婚時仍屬于一方的婚前財產,但產權人應當就婚內共同還貸及對應的增值部分,給予另一方補償。
3、對于一方婚后,以個人婚前財產出全資購買的房屋,在離婚時,應當析出個人婚前財產部分,對于房屋的增值部分作為夫妻共同財產均等分割。
4、婚后一方以個人財產和夫妻共同財產混合出資的,該房屋屬于夫妻共同財產,在析出個人婚前財產部分后由夫妻雙方均等分割。
雙方父母出資購房,離婚房產如何分割
1、當事人結婚前,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該出資應當認定為對自己子女個人的贈與,但父母明確表示贈與雙方的除外;
2、當事人結婚后,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依照約定處理;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按照民規定的原則處理;
3、婚后由雙方父母出資購買的房屋,不管產權登記在哪一方名下,離婚時按照出資份額按份分割。
二、離婚時父母出資買的房能夠進行分割嗎
1、婚后一方父母出資買房的,產權登記在自己子女名下的,是對自己子女的贈與,與婚姻關系存儲期間的另一方沒有任何關系,離婚時作為夫妻一方個人財產,不予分割。
2、子女結婚后,父母為子女購置房屋或者為子女購房部分出資,該房屋或出資應當認定為父母對子女其配偶雙方的贈與,在子女離婚時作為夫妻共同財產予以分割。
3、婚后由雙方父母出資購買的房屋,不管產權登記在哪一方名下,離婚時按照出資份額按份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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