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刑事訴訟法對死刑復核程序沒有規定期限。最高人民法院復核死刑案件,高級人民法院復核死刑緩期執行的案件,應當由審判員三人組成合議庭進行。
但是,《刑事訴訟法》并沒有規定合議庭復核的期限。也就是說,一個死刑案件到底要復核多久才能有定論,刑事訴訟法并沒有詳細具體的規定。在司法實踐中有的要長達數年。
【本文關聯的相關法律依據】
根據《刑事訴訟法》第二百四十六條規定:死刑由最高人民法院核準。
根據《刑事訴訟法》第二百四十九條規定:最高人民法院復核死刑案件,高級人民法院復核死刑緩期執行的案件,應當由審判員三人組成合議庭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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