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分析:
在擬入戶地街道計生工作機構辦理《深圳市計劃生育證明》,深圳計劃生育證明辦理程序
一.申請人持規定材料原件及復印見到街道辦證窗口提交申請。
二.辦理部門在接到申請人的有關材料后,對材料齊全、符合規定并與廣東省全員人口信息系統信息核對無誤的,辦理部門應受理材料。辦理部門對申請人提供的材料有疑問的,應當對材料做進一步核實后再予受理。
三.辦理調動、錄用手續及隨遷入戶計劃生育證明的,辦理部門應當自材料受理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辦結。對不予辦理的,辦理部門應當在10個工作日內告知申請人并說明理由。
四.辦理其他事項計劃生育證明的,辦理部門應在材料受理后即時辦理。
五.對拒不按辦理部門要求提供材料或提交的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出具《深圳市計劃生育證明》。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 第六條 國務院計劃生育行政部門負責全國計劃生育工作和與計劃生育有關的人口工作??h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計劃生育行政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計劃生育工作和與計劃生育有關的人口工作??h級以上各級人民政府其他有關部門在各自的職責范圍內,負責有關的人口與計劃生育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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