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實行的是二審終審制,所以依法不可以再上訴,當事人對二審判決不服,可以向上一級法院申請再審,或是進行申訴,申訴指直接向上一級法院申訴,類似申請再審,或是向上一級檢察院申訴請求檢察院向法院抗訴。
一、二審維持原判還能申訴嗎
二審維持原判能申訴。當事人對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認為有錯誤的,可以向上一級人民法院申請再審;當事人一方人數眾多或者當事人雙方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審人民法院申請再審。當事人對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解除婚姻關系的判決、調解書,不得申請再審。
二、民事案件二審之后還可以去上訴嗎
我國實行的是兩審終審制。二審后不可以再上訴了。
二審法院所作出的判決為終審判決,自判決送達之時即生效,當事人不可以再上訴。
當事人對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認為有錯誤的,可以向上一級人民法院申請再審。
三、二審后不服怎么辦
二審后不服的解決辦法:
1、向上一級法院申請再審;
2、向檢察院申請抗訴;
3、向人大信訪部門進行反映。
二審指當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審判決的,有權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被判處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符合條件的,可以宣告緩刑。
【本文關聯的相關法律依據】
《人民檢察院刑事訴訟規則(試行)》第五百九十九條對按照審判監督程序提出抗訴的案件,人民檢察院認為人民法院作出的判決、裁定仍然確有錯誤的,如果案件是依照第一審程序審判的,同級人民檢察院應當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出抗訴;如果案件是依照第二審程序審判的,上一級人民檢察院應當按照審判監督程序向同級人民法院提出抗訴。
對按照審判監督程序提出抗訴的申訴案件,人民檢察院認為人民法院作出的判決、裁定仍然確有錯誤的,由派員出席法庭的人民檢察院刑事申訴檢察部門適用本條第一款的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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