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婚后買的房子離婚歸共同所有。結婚后男方買房子,如果該房子是用夫妻共同財產購買的,離婚房子要歸夫妻雙方共同所有;如果是婚后男方父母出資買的房子,明確表示只贈與給一方所有的,歸一方單獨所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三)知識產權的收益;,(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離婚后還可以再次請求分割財產。,根據《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條規定,夫妻一方隱藏、轉移、變賣、毀損、揮霍夫妻共同財產,或者偽造夫妻共同債務企圖侵占另一方財產的,在離婚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對該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離婚后,另一方發現有上述行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當事人舉不出有力證據,人民法院又無法查實的,按夫妻共同財產處理。對個人財產主張權利,主張權利的一方應提出與當事人無利害關系的證人證言及書證等證據,對證據的要求必須是充分有力,否則推定為夫妻共同財產。如果舉不出證據,法院又收集不到證據,對屬于個人財產還是共同財產查不清時,對此項財產推定為夫妻共同財產。,綜上所述,離婚之后的財產歸屬如果不確定的情況之下,應當由其他的方式進行證明,如果屬于共同財產的情況應當進行相應的分割。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
第二十七條
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財產購買的房屋,登記在一方名下的,應當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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