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購買的房子離婚后怎么分配要看房產證是否登記了夫妻雙方的名字,如果登記了夫妻雙方名字的,則該房產按夫妻共同財產處理,如果雙方能夠自行協商分配方案的,則由雙方自行協商如何分配,如果協商不成的,則可以起訴至法院由法院判決如何分配。
如果房產證登記了夫妻一方名字的在,則按一方的個人財產處理,離婚時歸一方所有。不過如果房產是一方婚前支付首付,婚后夫妻共同還貸的,則此時房產證如果登記了夫妻一方名字的,雖然房產也是歸一方所有,但是獲得房產的一方應當對另一方進行補償。
一、婚前買房婚后加名怎么分
房子婚前買的,婚后加名字按照夫妻共有財產分割。房屋權利的取得以登記為準。即便是婚前個人所有的房屋,如果婚后在房屋房產證上加了配偶的名字,可視為夫妻對婚前財產的歸屬重新進行了約定,應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如果產權登記有另一方名字,另一方對房產就有產權份額。但有名字分割時并不一定就是二分之一。
關于分割,有協議的從協議,沒有協議的,還需要綜合考慮各方對房產的貢獻等因素。如果是婚前購房且沒有共同還貸部分,那么離婚時,如果房產證只有一方名字,那么房產就屬于婚前個人財產,歸產權方所有;如果房產證上加了另一方名字,那么房產就屬于雙方共同財產,協議分割,協議不成的由人民依法判決分割。
二、一方父母出資買房,離婚時財產怎么分割
一方父母出資買房的,如果房產證登記了夫妻雙方的名字的,則離婚時房產按夫妻共同財產分割;具體怎么分割可以由夫妻雙方協商也可以由法院判決。
如果房產證登記了夫妻一方名字,且房子是一方父母全款出資購買;或者是一方父母支付首付購買,婚后產權登記一方用個人財產還貸的,則離婚時房產歸產權登記一方所有。
如果是一方父母支付首付,婚后夫妻共同還貸的,則離婚時房產也按夫妻共同財產來分割。
【本文關聯的相關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條,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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