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付首付買的房子離婚后由雙方協議處理或歸登記人所有?;楹蠊餐敭a還貸,產權登記一方應對另一方進行補償,包括還貸款及相應財產增值部分。另一方可得到還貸數額的一半和增值部分權益的一半。未還清貸款為住房所有人個人債務。
法律分析
婚前付首付的房子,離婚后房產由雙方協議處理。若無法達成協議,則婚前個人交的首付歸該個人所有,因為住房是在婚前購買的。如果房屋登記在一方名下,則離婚后該房產權歸登記人所有。
由于婚后共同財產還貸,法律規定產權登記一方負責對另一方進行補償,包括還貸款項及其相應的財產增值部分。另一方可獲得自領取結婚證起還貸數額的一半,以及自婚后共同還貸起住房增值部分權益的一半。未償還的貸款屬于住房所有人個人債務。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
第七十八條
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并在銀行貸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
依前款規定不能達成協議的,人民法院可以判決該不動產歸登記一方,尚未歸還的貸款為不動產登記一方的個人債務。雙方婚后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離婚時應根據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條第一款規定的原則,由不動產登記一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 該內容由 信金國律師 和 家和律云 共創回答
聲明:本網頁內容旨在傳播知識,若有侵權等問題請及時與本網聯系,我們將在第一時間刪除處理。TEL:177 7030 7066 E-MAIL:1124793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