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破產后股東能轉讓股權。公司在辦理注銷登記之前仍然具有企業法人資格,股東能夠依照法律和公司章程的規定轉讓股權。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
一、新成立的公司可以轉讓股份嗎?
新成立的公司能進行股權轉讓。公司內部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股權。股東如果想要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如果不購買,則視為同意轉讓。
二、有限公司股份轉讓的流程
有限公司股份轉讓的程序:
1、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
2、當事人依法簽訂股權轉讓合同。
3、公司簽發出資證明書,修改公司章程和股東名冊;
4、在股份轉讓后30日內申請變更登記。
三、未經股東同意質押股權
1,股東之間轉讓股權;
2,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
當股東之間轉讓的時候,不需經過其他股東同意,直接轉讓即可。
當向股東之外的人轉讓股權的時候,需要經過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如果其他股東沒有過半數同意,那么,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其轉讓的股權。如果過半同意,其他同意的股東有優先購買權。當然,公司章程可以用例外規定排除上面的規定。也就是說,章程中可以約定股權轉讓的條件。
【本文關聯的相關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七十一條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征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復的,視為同意轉讓。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不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經股東同意轉讓的股權,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兩個以上股東主張行使優先購買權的,協商確定各自的購買比例;協商不成的,按照轉讓時各自的出資比例行使優先購買權。公司章程對股權轉讓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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