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產檢費用醫保是否可以報銷,需要根據個人所交的醫療保險的險種以及當地醫保的具體政策判斷。如果當地醫保政策規定,產檢的費用可以報銷,或者保險的險種是綜合醫療保險,在孕婦進行產檢時所花費的費用,可能其中的一部分可以報銷,也有可能全部報銷。但是如果個人所交的醫療費是住院醫療保險,而當地的醫保政策沒有特殊規定的情況下,這種產檢費用一般不可以報銷。建議患者去當地醫保局咨詢具體的報銷情況,明確個人產檢費是否可以報銷。
法律依據:
《關于確定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醫療服務設施范圍和支付標準的意見》
一、基本醫療保險醫療服務設施是指由定點醫療機構提供的,參保人員在接受診斷、治療和護理過程中必需的生活服務設施。
二、基本醫療保險醫療服務設施費用主要包括住院床位費及門(急)診留觀床位費。對已包含在住院床位費或門(急)診留觀床位費中的日常生活用品、院內運輸用品和水、電等費用,基本醫療保險基金不另行支付,定點醫療機構也不得再向參保人員單獨收費。
三、基本醫療保險基金不予支付的生活服務項目和服務設施費用,主要包括:
(一)就(轉)診交通費、急救車費;
(二)空調費、電視費、電話費、嬰兒保溫箱費、食品保溫箱費、電爐費、電冰箱費及損壞公物賠償費;
(三)陪護費、護工費、洗理費、門診煎藥費;
(四)膳食費;
(五)文娛活動費以及其他特需生活服務費用。
其他醫療服務設施項目是否納入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范圍,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下同)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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