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車子是一方婚前全款購買的登記在一方名下的,屬于婚前財產,離婚時不會被分割。
2、離婚車子是雙方婚前全款購買的登記在一人名下的,婚后雙方共同用于家庭生活的,離婚時可以要求按照付款比例分配。
3、車子是一方婚前貸款購買的登記在一人名下的,婚后另一方參與共同還貸的,離婚時另一方可以要求登記車主補償共同還貸款部分。
4、根據婚姻法的規定,夫妻一方的婚前取得的財產屬于其個人財產,離婚時,仍歸其個人行使所有權,另一方無權要求分割。但是,對于房屋來說,如果是貸款購買的,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還貸支出應當屬于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時,作為擁有房屋產權的一方應當給予另一方還貸支出一半數額的補償。
婚前按揭車離婚分配如下:婚前按揭車在婚前支付,屬于登記一方婚前財產,如果婚后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款,應當給予另一方一定補償。離婚時,結婚后還貸部分是夫妻共同財產支付的部分可以平均分割。
回答涉及到的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條
下列財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
(三)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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