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作導致病情加重,能否享受工傷待遇
1、如果您的病情加重與工作無關,或者該疾病不在工傷保險范圍內,則不能享受工傷待遇。如果您在工作期間或者與工作相關的活動中因工受傷或者患病,可以享受工傷待遇,包括醫療費用、傷殘津貼、喪葬費等。
2、在這種情況下,您需要進行以下幾個步驟:
(1)及時向用人單位報告工傷或工作相關的疾病,并盡可能收集證據證明與工作有關。
(2)到當地社會保險事業管理機構申報工傷,提交相關證明材料,如工傷鑒定、醫院診斷證明、事故證明等。
(3)等待社保機構的審核和工傷鑒定,如果被認定為工傷,則可以享受工傷待遇。
3、最后需要注意的是,如果用人單位未及時報告工傷或者未按照法定程序為您申報工傷,您可以向勞動監察部門或勞動爭議仲裁機構投訴或申請仲裁。
《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二)工作時間前后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四)患職業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間,由于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二、工傷請律師要注意什么細節問題
1、律師的執業資格
在聘請律師時,首先要審查律師的執業資格。律師應當持有由省級司法廳(局)簽發的《律師執業證》并有當年的年審記錄。律師所在的律師事務所也應有各級司法廳(局)頒發的執業許可證并有當年的年審記錄,無證或有證但無當年年審記錄的都不得以律師的名義執業。
2、律師及所在律所
在每一位律師的背后,都有一家律師事務所。一個管理規范、要求嚴格的律師事務所對委托人的案件會有充分的后備保障。
3、案件勝訴的承諾
每一位負責任的律師,都會謹慎、誠實、客觀地告知委托人擬委托事項可能出現的法律風險。只分析有利因素,而忽略不利因素的律師,當事人應當慎重考慮。
4、委托合同的簽訂
經過協商,當事人與律師事務所同意辦理聘請手續的,律師事務所會與委托人簽訂一份委托合同。該合同明確了雙方的權利義務,由律師事務所和委托人簽名、蓋章,一式三份,一份由承辦律師訂入案卷,一份存律師事務所,另一份交當事人。
三、工傷如何鑒定
在中國,工傷鑒定是指由專業的鑒定機構對工傷事故或職業病進行鑒定,確定是否屬于工傷保險的范圍,以及確定工傷程度和傷殘等級等問題。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工傷鑒定應由勞動行政部門或者經勞動行政部門批準的鑒定機構進行。
工傷鑒定程序主要包括以下幾個環節:
1.申請鑒定:一般由受傷員工或其家屬向工傷保險基金所在地的社會保險行政部門申請工傷鑒定,并提交相關證明材料,如醫院診斷證明、事故證明等。
2.審查材料: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會對提交的材料進行審查,并將申請材料送交鑒定機構。
3.鑒定:由鑒定機構對申請人的傷情進行鑒定,包括鑒定是否屬于工傷范圍、工傷程度、傷殘等級等問題。
4.出具鑒定結論:鑒定機構出具工傷鑒定結論,并將鑒定結論送交社會保險行政部門。
5.審核: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審核鑒定結論,根據鑒定結論確定是否為工傷,以及工傷的程度等問題。
需要注意的是,工傷鑒定應當依據醫學、法律和職業病防治等方面的知識進行鑒定,嚴格遵守法律法規的規定,確保鑒定結果客觀、公正、準確。如果對鑒定結果有異議,可以提出復議或者申請仲裁或訴訟等方式進行維權。
《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九條
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受理工傷認定申請后,根據審核需要可以對事故傷害進行調查核實,用人單位、職工、工會組織、醫療機構以及有關部門應當予以協助。職業病診斷和診斷爭議的鑒定,依照職業病防治法的有關規定執行。對依法取得職業病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鑒定書的,社會保險行政部門不再進行調查核實。
職工或者其近親屬認為是工傷,用人單位不認為是工傷的,由用人單位承擔舉證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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