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破產清算申請書。
2、同意破產的股東會決議。
3、企業主體資格證明。
4、企業法定代表人與主要負責人的名單。
5、企業職工情況和安置預案以及職工工資和社會保險費用支付情況。
6、企業虧損情況的說明書并附審計報告。
7、企業至破產申請日的資產狀況明細表,包括有形資產、無形資產和企業投資情況等。
8、企業在金融機構開設帳戶的詳細情況,包括開戶審批材料、帳號、資金等。
9、企業債權清冊,列明企業的債務人名稱、住所、債權數額、債權發生時間和催討償還情況等。
10、企業債務清冊,列明企業的債權人名稱、住所、債務數額、債務發生時間等。
11、企業涉及的擔保情況。擔保事宜的主合同、從合同履行情況等材料。
12、企業職工情況和安置預案。
13、企業已發生的訴訟。
一、如何申請法院破產
債務人申請需要提供以下證據材料:債務人提出申請的還應當向人民法院提交:財產狀況說明、債務清冊、債權清冊、有關財務會計報告、職工安置預案以及職工工資的支付和社會保險費用的繳納情況。
債權人提出需要提交破產申請書,債權依據。
《企業破產法》第七條債務人有本法第二條規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產清算申請。
債務人不能清償到期債務,債權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對債務人進行重整或者破產清算的申請。
企業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畢,資產不足以清償債務的,依法負有清算責任的人應當向人民法院申請破產清算。
二、私人企業的破產情況
破產終結是指法院裁定的破產程序的終結。
私營企業申請破產的相關材料
向債務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申請,向人民法院提交下列材料:
(1)書面破產申請;
(2)企業主體資格證明;
(3)企業法定代表人與主要負責人名單;
(4)企業職工情況和安置預案;
(5)企業虧損情況的書面說明,并附審計報告
【本文關聯的相關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第八條向人民法院提出破產申請,應當提交破產申請書和有關證據。破產申請書應當載明下列事項:(一)申請人、被申請人的基本情況;(二)申請目的;(三)申請的事實和理由;(四)人民法院認為應當載明的其他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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