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前的房子,結婚后不是共同財產?;榍百徺I的房子,如果是登記在一方名下,在夫妻結婚后一般是不算夫妻共同財產。如果在結婚后加上了對方的名字,屬于夫妻共同財產。夫妻共同財產是指,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由《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規定的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婚前買的車婚后不一定屬于夫妻共同財產?;榍百I車,且登記在購買方名下的,婚后也是由購買車輛的這一方還貸的話,車輛正常情況下是屬于夫妻個人財產,離婚時不予分割;如果是一方婚前買車,但是是婚后共同還貸的,則車屬于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時協議分割,不能協議的由法院判決分割。
屬于個人婚前財產。登記結婚之前,夫妻一方所購買的房產、不動產都屬于一方婚前的個人財產。所以婚前買的車子屬于個人婚前財產。根據我國法律的規定,夫妻一方的婚前財產為個人財產。但是也可以通過書面約定的方式變為夫妻共同財產。因此,如果沒有特別的約定財產制,婚前購買的車子屬于個人婚前財產。
結婚前自己買的房和車屬于婚前個人財產,離婚時另一方無權分割。依照相關法律規定個人婚前財產,不會因為婚姻關系變化產生轉移或者延續為夫妻共同財產。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條下列財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一)一方的婚前財產;(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三)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第三十一條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條規定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不因婚姻關系的延續而轉化為夫妻共同財產。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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