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班后社保如果斷繳幾個月的,勞動者可以催告用人單位及時補繳;如果單位拒絕繳納的,可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責令其限期繳納或者補足,對其處滯納金;如果單位逾期仍不繳的,則對其處以罰款。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五十八條
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為其職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其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
自愿參加社會保險的無雇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社會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應當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
國家建立全國統一的個人社會保障號碼。個人社會保障號碼為公民身份號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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