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之假報工傷,是違法行為,任何組織和個人有權向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舉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對舉報應當及時調查,按照規定處理,并為舉報人保密。假報工傷,情節輕微,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對其批評教育;假報工傷,騙取工傷保險待遇,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責令退還,處騙取金額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工傷職工應該如何申請工傷認定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七條,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遇有特殊情況,經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同意,申請時限可以適當延長。
用人單位未按前款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可以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八條,提出工傷認定申請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傷認定申請表;
(二)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系(包括事實勞動關系)的證明材料;
(三)醫療診斷證明或者職業病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鑒定書)。
出現工傷應該怎么處理
發生工傷事故的處理流程:
1、進行工傷認定。
2、對工傷認定不符的,可以提起行政復議或行政訴訟。
3、傷情相對穩定后,如果存在殘疾、影響勞動能力的,可以向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申請勞動能力鑒定,鑒定內容包括勞動功能障礙和生活自理障礙。
4、申請鑒定的單位或者個人對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作出的鑒定結論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該鑒定結論之日起15日內向省、自治區、直轄市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提出再次鑒定申請。省、自治區、直轄市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作出的勞動能力鑒定結論為最終結論。
5、根據傷殘鑒定的等級,按照法律的規定進行賠付。
《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七條規定,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起三十日內,向勞動保障部門提出申請。用人單位未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工傷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起一年內,可以直接向單位所在地勞動保障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農民工工傷應該怎么處理
要具體問題具體分析,因農民工受雇形式一般比較特殊,我們要依據農民工的用工形式,來確定其是否跟用人單位之間形成的是勞動關系,一般主要區分為以下兩種情況:
1、農民工是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未享受退休待遇的人員,并直接受雇于具有營業執照的企業,或者其他法人單位,接受該單位管理,從該單位領取勞動報酬,從事單位安排的工作,那么雙方之間就屬于勞動關系,農民工因工因工受傷,理應依據我國工傷保險條例等規定,申請工傷認定,享受工傷待遇;
2、農民工是受雇于包工頭,接受包工頭的管理,從包工頭處領取勞動報酬。如果在工作中發生工傷,那么依據現行法律規定,法律雖不認可農民工與包工頭所屬的勞務公司,或者建筑公司之間存在勞動關系。但為了保護農民工的合法權益,包工頭所屬勞務公司,或建筑公司公司仍應對受傷農民工,承擔工傷賠償責任。也即是說,即便農民工在工地是給包工頭干活時受傷,包工頭所屬的勞務公司或施工企業,仍應按工傷待遇的相關標準,對農民工進行工傷賠償。
被借用職工工傷認定怎么處理
被借用職工工傷認定的處理是被借用職工在工作期間收到工傷傷害的,應該由原來所在的單位承擔一定的責任,但也可以和借調單位約定,讓他們出一部分或者全部的賠償。
農民工發生工傷應該怎么處理
農民工發生事故傷害后,用人單位應及時的將傷者送到工傷保險的定點醫療機構救治,并在24小時內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和經辦機構備案。農民工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之日或者被診斷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市區縣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如用人單位未按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工傷職工或親屬可以在一年內直接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用人單位不認為是工傷的,由用人單位承擔舉證責任。 該內容由 麻偵賢律師 和 律說律答 共創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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