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協議書的寫法如下:
1、雙方的基本信息;
2、自愿離婚;
3、夫妻共同財產范圍、如何分割、如何交付履行協議;
4、債權所有權和債務承擔的協議;
5、子女撫養權歸屬、撫養費金額及支付方式、子女探望協議。
協議離婚書是即將解除婚姻關系的夫妻雙方簽訂的財產分割、子女監護探視、子女撫養費等書面協議,具有相應的法律效力。協議離婚是雙方協商一致解除婚姻關系的方式。協議離婚的程序更簡單方便,重點是處理財產、子女和債務的過程。
【本文關聯的相關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八條 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實是自愿離婚,并已經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予以登記,發給離婚證。
聲明:本網頁內容旨在傳播知識,若有侵權等問題請及時與本網聯系,我們將在第一時間刪除處理。TEL:177 7030 7066 E-MAIL:1124793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