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查處違法征地行為遇阻可以提起行政復議或者行政訴訟,以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行政訴訟一審流程如下:
1、原告起訴,法院立案;
2、審理前準備:向被告送達起訴狀副本;向原告送達收到的答辯狀副本;通知當事人和訴訟參與人開庭時間、地點;
3、開庭審理:按原告、被告、第三人的順序陳述行政爭議;舉證質證;辯論;當事人最后陳述等;
4、當庭判決或擇日宣判,并向各方當事人送達判決文書。
征收土地具有以下特征:
(1)征地是一種政府行為,是政府的專有權力;
(2)必須依法批準;
(3)補償性。要向被征用土地的所有者支付補償費,造成勞動力剩余的必須予以安置;
(4)強制性;
(5)權屬轉移性。土地被征收后,其所有權屬于國家,不再屬于農民集體;
(6)征地行為必須向社會公開,接受社會的公開監督。
【法律依據】
《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三條,依照本法規定應當給予行政處罰,而有關自然資源主管部門不給予行政處罰的,上級人民政府自然資源主管部門有權責令有關自然資源主管部門作出行政處罰決定或者直接給予行政處罰,并給予有關自然資源主管部門的負責人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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