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并購融資方式對并購成功與否有直接影響,在融資方式的選擇上需要綜合考慮,主要有以下因素:
(一)融資成本高低
資金的取得、使用都是有成本的,即使是自有資金,資金的使用也絕不是“免費的午餐”。企業并購融資成本的高低將會影響到企業并購融資的取得和使用。企業并購活動應選擇融資成本低的資金來源,否則,并購活動的目的將違背并購的根本目標,損害企業價值。西方優序融資理論從融資成本考慮了融資順序,該理論認為,企業融資應先內源融資,后外源融資,在外源融資中優先考慮債務融資,不足時再考慮股權融資。因此,企業并購融資方式選擇時應首先選擇資金成本低的內源資金,再選擇資金成本較高的外源資金,在外源資金選擇時,優先選擇具有財務杠桿效應的債務資金,后選擇權益資金。
(二)融資風險大小
融資風險是企業并購融資過程中不可忽視的因素。并購融資風險可劃分為并購前融資風險和并購后融資風險,前者是指企業能否在并購活動開始前籌集到足額的資金保證并購順利進行;后者是指并購完成后,企業債務性融資面臨著還本付息的壓力,債務性融資金額越多,企業負債率越高,財務風險就越大,同時,企業并購融資后,該項投資收益率是否能彌補融資成本,如果企業并購后,投資收益率小于融資成本,則并購活動只會損害企業價值。因此,我國企業在謀劃并購活動時,必須考慮融資風險。我國對企業股權融資和債權融資都有相關的法律和法規規定,比如國家規定,銀行信貸資金主要是補充企業流動資金和固定資金的不足,沒有進行并購的信貸項目,因此,企業要從商業銀行獲取并購信貸資金首先面臨著法律和法規約束。我國對發行股票融資要求也較為苛刻,《證券法》、《公司法》等對首次發行股票、配股、增發等制定了嚴格的規定,“上市資格”比較稀缺,不是所有公司都能符合條件可以發行股票募資完成并購。
(三)融資方式對企業資本結構的影響
資本結構是企業各種資金來源中長期債務與所有者權益之間的比例關系。企業并購融資方式會影響到企業的資本結構,并購融資方式會通過資本結構影響公司治理結構,因而并購企業可通過一定的融資方式達到較好的資本結構,實現股權與債權的合理配置,優化公司治理結構,降低委托代理成本,保障企業在并購活動完成后能夠增加企業價值。因此,企業并購融資時必須考慮融資方式給企業資本結構帶來的影響,根據企業實力和股權偏好來選擇合適的融資方式。
(四)融資時間長短
融資時間長短也會影響到企業并購成敗。在面對有利的并購機會時,企業能及時獲取并購資金,容易和便捷地快速獲取并購資金有利于保證并購成功進行;反之,融資時間較長,會使并購企業失去最佳并購機會,導致不得不放棄并購。在我國,通常獲取商業銀行信貸時間比較短,而發行股票融資面臨著嚴格的資格審查和上市審批程序,所需時間超長。因此,我國企業在選擇融資方式時要考慮融資時間問題。
以上就是企業并購融資方式主要包括內源融資和外源融資,企業在并購融資方式的選擇上還要考慮的因素有融資成本高低、融資風險大小、融資方式對企業資本結構的影響以及融資時間的長短,這樣才能夠實現企業價值的最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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