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金融詐騙多少金額判無期徒刑
金融詐騙罪是一種概括性罪名,詐騙多少金額判無期徒刑要根據其具體罪名才能確定。如集資詐騙罪,個人進行集資詐騙,數額在100萬元以上的,應當認定為“數額特別巨大”,有可能判無期徒刑。單位進行集資詐騙,數額在500萬元以上的,應當認定為“數額特別巨大”,有可能判無期徒刑?!吨腥A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條【單位犯金融詐騙罪的處罰規定】單位犯本節第一百九十四條、第一百九十五條規定之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并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可以并處罰金;
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
二、金融詐騙罪的特征
1.金融詐騙罪侵犯的客體,是指受國家刑法所保護而為該犯罪行為所侵犯的社會關系。
就詐騙罪的侵害對象而言,所有詐騙罪侵害的對象,均是公私財物,從這一角度講,金融詐騙罪所侵犯的客體是公私財產所有權關系,因此,“七九”刑法把詐騙罪在侵犯財產罪一章中予以規定。
但是,金融詐騙罪所侵犯的客體不是單一客體,而是復雜客體。
它不僅侵犯財產所有權關系,還同時侵犯了國家金融管理秩序,破壞了國家市場經濟秩序。
因此,“九七”刑法把金融詐騙罪放在破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罪一章中予以規定。
2.金融詐騙罪的客觀方面,是指金融詐騙罪的客觀表現形式,即金融詐騙行為的方法、形式、以及造成的危害后果。
金融詐騙罪的客觀方面,表現為用虛構事實或隱瞞真相的方法,以募集資金、貸款、票據結算、信用證、信用卡使用、保險索賠、有價證券交易、兌付等形式,騙取數額較大的公私財物。
3.金融詐騙罪的主體,由于金融詐騙罪形式多樣,方法各異。
所以,金融詐騙罪的主體,既有一般主體,也有特殊主體。
其中,以募集資金、貸款、票據結算、金融憑證結算、信用證、信用卡使用、有價證券交易、兌付的形式進行詐騙的,犯罪主體為一般主體,即具有完全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和單位,也包括外國人和無國籍人。
以保險索賠形式進行詐騙的則是特殊主體,即投保人、被保險人、受益人,單位犯罪的主管人員,保險事故的鑒定人、證明人、財產評估人故意提供虛假證明的亦以共犯論處。
4.金融詐騙罪的主觀方面。
詐騙必須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財物的目的,必須具有非法改變公私財產所有權關系的故意。
本罪只能由故意構成。
在我國法律中規定了關于金融詐騙行為,金融詐騙罪是一種概括性罪名,如果數額在500萬元以上的,應當認定為“數額特別巨大”,有可能判無期徒刑,具體的規定如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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