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不給工資沒有勞動合同可以向勞動局申請仲裁或向法院起訴;單位拖欠員工工資違法,員工可要求全額發放并支付經濟補償金;不簽勞動合同可要求單位支付雙倍工資,提供證據證明勞動關系;單位應繳納全部保險,不繳或不足額可要求補繳或經濟補償;員工可隨時離職且單位需辦理離職手續;如果老板不發工資且未簽勞動合同,員工可申請仲裁或起訴解決。
法律分析
一、老板不給工資沒有勞動合同怎么解決?
老板不給工資沒有勞動合同可以向勞動局申請仲裁或者向法院進行起訴。建議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以申請勞動仲裁,申請勞動仲裁應當在單位注冊地的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也可以委托律師代為仲裁。按照相關法律中的規定,沒有簽訂勞動合同的,需要從第二個月開始支付二倍工資。至于不給工資的,則可以向勞動節監察大隊進行投訴,一般會責令私人老板盡快補發工資。
二、單位拖欠員工工資該怎么處理?
1、工資應當按照合同約定發放,包括基本工資、獎金、津貼、提成等全部費用。拖欠或扣發工資違法,員工可以要求全額發放,并支付拖欠部分25%的經濟補償金。超過合同約定工資發放日15天以上算拖欠。
2、不簽定勞動合同是違法行為,可以要求單位支付雙倍工資,最高為11個月。證據方面能夠證明勞動關系即可,比如工資條,打卡記錄、工裝、工作往來信息、同事證言等。
3、用人單位應當為員工繳納全部保險,包括養老、醫療、失業、工傷和生育五項。不繳納保險或不足額繳納保險屬于違法行為,
可以要求單位補繳或作相應經濟補償。否則可以向勞動監察大隊舉報。如果是單純的保險糾紛勞動仲裁不受理,只能到勞動監察大隊舉報
單位有違法行為的情況下,員工可以隨時離職,不需要提前通知,單位應當為員工辦理離職手續,
包括開具離職證明、辦理戶口和檔案的遷轉等。建議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以申請勞動仲裁,申請勞動仲裁應當在單位注冊地的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也可以委托律師代為仲裁。
如果老板不發工資同時又涉及到沒有簽署勞動合同的情況的,屬于嚴重的違法行為,單位需要按照相關法律中的規定執行。員工在向單位要求發放薪資并補簽勞動合同時如果雙方沒有達成一致意見的,員工可以向勞動局申請仲裁或者直接向法院進行起訴解決。
結語
綜上所述,對于老板不給工資沒有勞動合同的情況,可以通過向勞動局申請仲裁或向法院起訴來解決。建議先嘗試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成可以申請勞動仲裁,也可以委托律師代為仲裁。根據相關法律規定,未簽訂勞動合同的情況下,應從第二個月開始支付二倍工資。對于單位拖欠員工工資的情況,員工可以要求全額發放,并要求支付拖欠部分25%的經濟補償金。此外,單位還應全額繳納員工的五項保險,不繳納或不足額繳納屬于違法行為,可要求補繳或獲得相應經濟補償。如果單位有違法行為,員工可以隨時離職,并可申請勞動仲裁或委托律師代為仲裁。對于嚴重的違法行為,員工可以向勞動局申請仲裁或直接向法院起訴解決。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2012修正):第二章 勞動合同的訂立 第二十五條 【違約金】除本法第二十二條和第二十三條規定的情形外,用人單位不得與勞動者約定由勞動者承擔違約金。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2012修正):第七章 法律責任 第八十五條 【未依法支付勞動報酬、經濟補償等的法律責任】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費或者經濟補償;勞動報酬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應當支付其差額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或者國家規定及時足額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的;
(二)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費的;
(四)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未依照本法規定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2012修正):第二章 勞動合同的訂立 第二十二條 【服務期】用人單位為勞動者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的,可以與該勞動者訂立協議,約定服務期。
勞動者違反服務期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不得超過用人單位提供的培訓費用。用人單位要求勞動者支付的違約金不得超過服務期尚未履行部分所應分攤的培訓費用。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服務期的,不影響按照正常的工資調整機制提高勞動者在服務期期間的勞動報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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