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免予刑事處罰除被認定不構成犯罪的,其余情景皆有犯罪前科。免于刑事處罰主要包括以下情形:1.情節顯著輕微、危害不大,不認為是犯罪的。2. 犯罪已過追訴時效期限的。3.經特赦令免除刑罰的。4. 依照刑法告訴才處理的犯罪,沒有告訴或者撤回告訴的。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6.其他法律規定免予追究刑事責任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九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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