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簽勞動合同離職需提前通知單位,可要求雙倍工資。勞動爭議申請仲裁時效為一年,拖欠勞動報酬不受時效限制。勞動者可解除勞動合同的情形包括未提供勞動保護、未支付勞動報酬、未繳納社保費。未簽勞動合同超一月需支付雙倍工資。
法律分析
一、沒有簽勞動合同可以隨時離職嗎
沒有簽勞動合同也要依法提前告知單位辭職。
1、雖然單位沒有同你簽訂勞動合同,屬于違法,但在轉正的情況下你仍然應當提前30天通知用人單位才能離職;若還在試用期的話,則需要提前3天通知單位。
2、當然,同時你可以向公司要求支付未簽訂勞動合同的雙倍工資。
二、未簽勞動合同工資的訴訟時效及認定
根據《勞動爭議仲裁法》第二十七條勞動爭議申請仲裁的時效期間為一年。仲裁時效期間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
前款規定的仲裁時效,因當事人一方向對方當事人主張權利,或者向有關部門請求權利救濟,或者對方當事人同意履行義務而中斷。從中斷時起,仲裁時效期間重新計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當理由,當事人不能在本條第一款規定的仲裁時效期間申請仲裁的,仲裁時效中止。從中止時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時效期間繼續計算。
勞動關系存續期間因拖欠勞動報酬發生爭議的,勞動者申請仲裁不受本條第一款規定的仲裁時效期間的限制;但是,勞動關系終止的,應當自勞動關系終止之日起一年內提出。
根據第二十七條規定勞動爭議申請仲裁的時效期間為一年。仲裁時效期間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這是通常所稱的一般時效。
勞動關系存續期間因拖欠勞動報酬發生爭議的,勞動者申請仲裁不受本條第一款規定的仲裁時效期間的限制。這在司法實務中稱為特殊時效,即在職期間勞動報酬爭議不適用時效限制。
三、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情形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第八十二條規定,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結語
根據以上內容總結如下:
根據勞動法規定,即使沒有簽訂勞動合同,離職仍需提前通知單位。在轉正情況下,需提前30天通知,試用期則為3天。同時,可要求公司支付未簽訂勞動合同的雙倍工資。勞動爭議申請仲裁的時效期限為一年,從知道或應當知道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勞動關系存續期間因拖欠勞動報酬發生爭議的,不受時效限制。勞動者可解除勞動合同的情形包括未提供勞動保護或條件、未及時支付勞動報酬、未繳納社會保險費等。根據第八十二條規定,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的,應支付勞動者每月二倍工資。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勞動合同的解除和終止 第四十條 【無過失性辭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后,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聲明:本網頁內容旨在傳播知識,若有侵權等問題請及時與本網聯系,我們將在第一時間刪除處理。TEL:177 7030 7066 E-MAIL:1124793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