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無效確認僅適用于合同當事人,第三人無權提起。確認之訴僅確認民事法律關系,不涉及履行義務。確認合同無效請求權不受訴訟時效限制,與形成之訴類似。合同當事人是確認合同無效的主體,第三人無權主張確認合同無效。
法律分析
一、請求確認合同無效的主體是誰
只有合同當事人才有權提起,合同以外的第三人是無權提起的,因為確認之訴“是指原告請求人民法院確認其與被告間存在或不存在某種民事法律關系的訴?!焙贤Яχ簧婕昂贤p方當事人,第三人不是合同當事人,所以第三人不能“請求人民法院確認其與被告(合同雙方當事人)間存在或不存在某種民事法律關系的訴?!奔春贤男ЯΥ_認,因為合同效力只涉及合同當事人不涉及第三人,第三人與合同當事人不存在合同上的民事法律關系,所以第三人提起確認合同無效的主體不適格,第三人無權提起確認合同無效。
原告和被告
(1)法院只是對雙方當事人之間是否存在某種民事法律關系進行確認,而并不判另一方履行一定的民事義務。
(2)當事人提起確認之訴的目的是謀求法院對某一民事法律關系是否存在或不存在,以及存在的范圍作出肯定或否定的裁判。
(3)由于在確認之訴中,當事人之間沒有行使權利和履行義務之爭,故法院的裁判不存在執行問題。
對于確認之訴來說,根據當事人請求的目的的不同,可以分為肯定的確認之訴和否定的確認之訴。
二、確認合同無效請求權是否受訴訟時效的限制
確認合同無效請求權不受訴訟時效的限制
我國《民法典》所規定的訴訟時效僅適用于請求權,對此理論界及實務界均沒有爭議。確認合同無效請求權實質上是指合同一方當事人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提出的要求確認合同無效的權利。就權利特征而言,請求確認合同無效的權利的行使,不需要合同另一方的同意或者給付,通過權利人的單方主張后由法院或者仲裁機構確認即可實現。此種權利特征與撤銷權尤為類似,其在性質上當屬形成權無疑,故不受訴訟時效制度的限制。
在民事訴訟法上,對于形成之訴,法院僅需要依法變更或者撤銷當事人之間已經存在的法律關系,判決當中不含給付內容,判決不具有可執行性。對方當事人對撤銷合同請求權提出訴訟時效抗辯的,法院不予支持??梢?,形成之訴不適用訴訟時效制度。請求確認合同無效之訴屬于確認之訴,確認之訴的基本特點在于法院僅需確認雙方當事人之間是否存在一定的民事法律關系即可,判決當中也不具有給付內容,不具有可執行性。因此,與形成之訴一樣,確認合同無效之訴也不受訴訟時效制度的限制。
合同的當事人是確認合同無效的主體,第三人不可以有主張確認合同無效的權利。要確認合同無效要有明確的證據,出現了合同當中損害當事人的行為,可以通過法律的武器維護自身的權利。
結語
根據法律規定,只有合同當事人才有權提起確認合同無效的訴訟。合同效力只涉及合同雙方當事人,第三人無權提起確認合同無效。確認合同無效的請求權不受訴訟時效的限制,因其屬于形成權,行使該權利不需要合同另一方的同意或給付。確認合同無效的訴訟旨在確認雙方當事人之間是否存在一定的民事法律關系,判決中不含給付內容,不具有可執行性。合同當事人應憑借明確的證據維護自身權益。
法律依據
城市房地產轉讓管理規定:第七條 房地產轉讓,應當按照下列程序辦理:
(一)房地產轉讓當事人簽訂書面轉讓合同;
(二)房地產轉讓當事人在房地產轉讓合同簽訂后90日內持房地產權屬證書、當事人的合法證明、轉讓合同等有關文件向房地產所在地的房地產管理部門提出申請,并申報成交價格;
(三)房地產管理部門對提供的有關文件進行審查,并在7日內作出是否受理申請的書面答復,7日內未作書面答復的,視為同意受理;
(四)房地產管理部門核實申報的成交價格,并根據需要對轉讓的房地產進行現場查勘和評估;
(五)房地產轉讓當事人按照規定繳納有關稅費;
(六)房地產管理部門辦理房屋權屬登記手續,核發房地產權屬證書。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一條 根據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條的規定,出賣人遲延交付房屋或者買受人遲延支付購房款,經催告后在三個月的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解除權人請求解除合同的,應予支持,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法律沒有規定或者當事人沒有約定,經對方當事人催告后,解除權行使的合理期限為三個月。對方當事人沒有催告的,解除權人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解除事由之日起一年內行使。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權消滅。
城市房地產轉讓管理規定:第八條 房地產轉讓合同應當載明下列主要內容:
(一)雙方當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稱、住所;
(二)房地產權屬證書名稱和編號;
(三)房地產座落位置、面積、四至界限;
(四)土地宗地號、土地使用權取得的方式及年限;
(五)房地產的用途或使用性質;
(六)成交價格及支付方式;
(七)房地產交付使用的時間;
(八)違約責任;
(九)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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