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章程一般是我國合法設立的公司都需要制定的一種文件,它也是接下來公司必備的組織以及活動的基本規則章程。公司章程變更應該怎么擬定因____有限責任公司變更為_____股份責任公司,其公司名稱、股東名稱等也都存在差異,重新擬定________股份有限責任公司章程如下:第一章:總則第一條:為維護公司、股東和債權人的合法權益,規范公司的組織和行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下簡稱“公司法”)和其他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制訂本章程。第二條: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系依照《公司法》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下簡稱“公司”)。公司經由_____________有限責任公司變更設立。公司在______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冊登記,取得企業法人營業執照。第三條:公司注冊名稱:__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第四條:公司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___。第五條:公司注冊資本為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__元。第六條:公司為永久存續的股份有限公司。第七條:董事長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第八條:公司全部資產分為等額股份,股東以其所持股份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公司以其全部資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第九條: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為規范公司的組織與行為、公司與股東、股東與股東之間權利義務關系的,具有法律約束力的文件。股東可以依據公司章程起訴公司。公司可以依據公司章程起訴股東、董事、監事、經理和其他高級管理人員。股東可以依據公司章程起訴股東。股東可以依據公司章程起訴公司的董事、監事、經理和其他高級管理人員。第十條:本章程所稱其他高級管理人員是指公司的董事會秘書、財務負責人。第二章:公司宗旨和經營范圍第十一條:公司的宗旨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第十二條:公司經營范圍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的具體經營范圍以工商登記機構的核準內容為準)第三章:附則第十三條:董事會可依照章程的規定,制訂章程細則。章程細則不得與章程的規定相抵觸。第十四條:本章程以中文書寫,其他任何語種或不同版本的章程與本章程有歧義時,以在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最后一次核準登記后的中文版為準。第十五條:章程由公司董事會負責解釋。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二十五條 有限責任公司章程應當載明下列事項: (一)公司名稱和住所; (二)公司經營范圍; (三)公司注冊資本; (四)股東的姓名或者名稱; (五)股東的出資方式、出資額和出資時間; (六)公司的機構及其產生辦法、職權、議事規則; (七)公司法定代表人; (八)股東會會議認為需要規定的其他事項。 股東應當在公司章程上簽名、蓋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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