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解除婚姻關系的途徑有兩種:協議離婚和訴訟離婚。協議離婚需要雙方協商并準備相關文件,到民政局辦理手續;訴訟離婚可由一方單方面提起訴訟,根據情況選擇簡易程序或普通程序。根據《民法典》規定,夫妻雙方自愿離婚需簽訂書面離婚協議,包括子女撫養、財產和債務處理等事項的協商一致意見。
法律分析
不算,在我國想要解除婚姻關系只有兩種途徑:民政局協議辦理離婚和法院訴訟辦理離婚。
1、如果是協議離婚,雙方協商后,憑雙方的離婚協議書、結婚證、身份證到原婚姻登記機關或任一方戶籍所在地的民政部門辦理離婚手續,領取離婚證,當天就可以辦好。
2、如果是訴訟離婚,一方可以單方面在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訴,或者在被告非戶口所在地但常居住超過一年以上的所在地法院起訴。若無大的爭議,則適用簡易程序,一般在3個月左右審完,若案件較復雜,則轉為普通程序,則是6個月左右審完。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條夫妻雙方自愿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拓展延伸
離婚協議書和離婚證的法律效力有何差異?
離婚協議書和離婚證在法律效力上存在一定的差異。離婚協議書是離婚雙方自愿達成的協議,其中包含了離婚的各項約定,如財產分割、子女撫養等。根據法律規定,離婚協議書需要經過公證或法院認可后方能生效,具備法律效力。而離婚證是由民政部門出具的離婚證明文件,確認了婚姻關系的終止。離婚證的法律效力主要體現在其作為法律證明文件的屬性,可以用于辦理相關手續,如重新結婚等??傮w而言,離婚協議書更側重于約定離婚雙方的權利和義務,而離婚證則更注重于確認離婚的事實。
結語
離婚在我國有兩種途徑:民政局協議離婚和法院訴訟離婚。協議離婚需要雙方協商,憑離婚協議書、結婚證、身份證到民政部門辦理手續,當天即可完成。訴訟離婚可由一方在被告住所地或常居地法院提起,時間視情況而定。離婚協議書和離婚證在法律效力上有所不同,協議書需公證或法院認可,具備法律效力,而離婚證作為證明文件可辦理相關手續??傮w而言,協議書約定權利義務,離婚證確認事實。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章 一般規定 第四百六十五條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護。
依法成立的合同,僅對當事人具有法律約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章 民事權利 第一百一十九條 依法成立的合同,對當事人具有法律約束力。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二章 合同的訂立 第四百七十五條 要約可以撤回。要約的撤回適用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條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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