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農田一般不可以養殖,基本農田經依法劃定后,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占用或者改變其用途。普通農田經相關部門審批可以養殖,但養殖不得破壞耕地的耕作層,不得破壞耕種植條件,不得占用基本農田。法律依據:《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五條永久基本農田經依法劃定后,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占用或者改變其用途。國家能源、交通、水利、軍事設施等重點建設項目選址確實難以避讓永久基本農田,涉及農用地轉用或者土地征收的,必須經國務院批準。禁止通過擅自調整縣級土地利用總體規劃、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等方式規避永久基本農田農用地轉用或者土地征收的審批。
18年前,在基本農田上建的養殖場,現在屬于違建嗎?
如果養殖場已經過土地確權,有土地使用權并按法律規定辦理了相關手續,則不屬于違章建筑。若當事人在沒有辦理任何手續的情況下私自建立養殖廠,則屬于違章建筑。法律依據:《土地管理法》第四條國家實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國家編制土地利用總體規劃,規定土地用途,將土地分為農用地、建設用地和未利用地。嚴格限制農用地轉為建設用地,控制建設用地總量,對耕地實行特殊保護。前款所稱農用地是指直接用于農業生產的土地,包括耕地、林地、草地、農田水利用地、養殖水面等;建設用地是指建造建筑物、構筑物的土地,包括城鄉住宅和公共設施用地、工礦用地、交通水利設施用地、旅游用地、軍事設施用地等;未利用地是指農用地和建設用地以外的土地。使用土地的單位和個人必須嚴格按照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確定的用途使用土地。
基本農田上建的養殖場,說是違建
如果養殖場已經過土地確權,有土地使用權并按法律規定辦理了相關手續,則不屬于違章建筑。若當事人在沒有辦理任何手續的情況下私自建立養殖廠,則屬于違章建筑。法律依據:《土地管理法》第四條國家實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國家編制土地利用總體規劃,規定土地用途,將土地分為農用地、建設用地和未利用地。嚴格限制農用地轉為建設用地,控制建設用地總量,對耕地實行特殊保護。前款所稱農用地是指直接用于農業生產的土地,包括耕地、林地、草地、農田水利用地、養殖水面等;建設用地是指建造建筑物、構筑物的土地,包括城鄉住宅和公共設施用地、工礦用地、交通水利設施用地、旅游用地、軍事設施用地等;未利用地是指農用地和建設用地以外的土地。使用土地的單位和個人必須嚴格按照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確定的用途使用土地。
農村承包基本農田,開挖魚塘,養殖龍蝦違法嗎?
承包荒田改成魚塘不合法。我國嚴格保護永久基本農田,嚴格控制非農業建設占用農用地,非農業建設必須節約使用土地,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占用基本農田發展林果業和挖塘養魚。法律依據:《基本農田保護條例》第十七條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在基本農田保護區內建窯、建房、建墳、挖砂、采石、采礦、取土、堆放固體廢棄物或者進行其他破壞基本農田的活動。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占用基本農田發展林果業和挖塘養魚?!锻恋毓芾矸ā返谌邨l非農業建設必須節約使用土地,可以利用荒地的,不得占用耕地;可以利用劣地的,不得占用好地。禁止占用耕地建窯、建墳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礦、取土等。禁止占用永久基本農田發展林果業和挖塘養魚。
因不出糧食,準備搞養殖業,養魚,又包函二十多畝基本農田在內,請問劉律師,這種情況是否合法?
法律分析:這種情況可以可以向當地的國土局舉報,也起訴到法院,要求對方遷出。國家保護耕地,嚴格控制耕地轉為非耕地,存在未經批準或者采取欺騙手段騙取批準,非法占用基本農田的,超過批準數量,非法占用基本農田的,非法批準占用基本農田的,買賣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轉讓基本農田的,有關法律規定,從重給予處罰。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基本農田保護條例》第三十條 違反本條例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的有關規定,從重給予處罰:(一)未經批準或者采取欺騙手段騙取批準,非法占用基本農田的;(二)超過批準數量,非法占用基本農田的;(三)非法批準占用基本農田的;(四)買賣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轉讓基本農田的。
土地確權上寫著否,基本農田是什么意思
"土地確權的方法有: 1、集體所有土地一般為內部使用。 2、重復征用或劃撥,以后者為準。 3、界線與面積不吻合的,以界線為準。在土地確權時,要處理好土地所有權和使用權與行政管轄權的關系、與特殊區域內部門管理權的關系、土地權屬與規劃區的關系。土地權屬確認的基本方法是調查、申報登記、核發證書,因此,確權主要是通過權屬調查和申請土地登記、核發證書實現的。 法律依據:《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條農村村民一戶只能擁有一處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積不得超過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標準。" 該內容由 馮瑩瑩律師 和 律說律答 共創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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