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合同影響主合同的效力嗎
來源:懂視網
責編:小OO
時間:2023-10-03 19:23:56
從合同影響主合同的效力嗎
法律分析:從合同是以其他合同存在為前提的合同。從屬合同是指主合同的存在,因此從屬合同又稱為“附屬合同”。從屬合同的主要特征是其附屬財產,即不能獨立存在,必須以主合同的存在和效力為基礎。主合同不能建立的,下級合同不能有效建立;主合同轉移時,下級合同不能單獨存在;主合同宣告無效或者被撤銷的,下級合同將喪失效力;主合同終止后,下級合同相應終止。主合同與從屬合同是相對的。沒有主合同,就沒有下級合同。沒有下級合同,就沒有主合同。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六百八十二條 第一款 保證合同是主債權債務合同的從合同。主債權債務合同無效的,保證合同無效,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導讀法律分析:從合同是以其他合同存在為前提的合同。從屬合同是指主合同的存在,因此從屬合同又稱為“附屬合同”。從屬合同的主要特征是其附屬財產,即不能獨立存在,必須以主合同的存在和效力為基礎。主合同不能建立的,下級合同不能有效建立;主合同轉移時,下級合同不能單獨存在;主合同宣告無效或者被撤銷的,下級合同將喪失效力;主合同終止后,下級合同相應終止。主合同與從屬合同是相對的。沒有主合同,就沒有下級合同。沒有下級合同,就沒有主合同。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六百八十二條 第一款 保證合同是主債權債務合同的從合同。主債權債務合同無效的,保證合同無效,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法律分析:從合同是以其他合同存在為前提的合同。從屬合同是指主合同的存在,因此從屬合同又稱為“附屬合同”。從屬合同的主要特征是其附屬財產,即不能獨立存在,必須以主合同的存在和效力為基礎。主合同不能建立的,下級合同不能有效建立;主合同轉移時,下級合同不能單獨存在;主合同宣告無效或者被撤銷的,下級合同將喪失效力;主合同終止后,下級合同相應終止。主合同與從屬合同是相對的。沒有主合同,就沒有下級合同。沒有下級合同,就沒有主合同。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六百八十二條 第一款 保證合同是主債權債務合同的從合同。主債權債務合同無效的,保證合同無效,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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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合同影響主合同的效力嗎
法律分析:從合同是以其他合同存在為前提的合同。從屬合同是指主合同的存在,因此從屬合同又稱為“附屬合同”。從屬合同的主要特征是其附屬財產,即不能獨立存在,必須以主合同的存在和效力為基礎。主合同不能建立的,下級合同不能有效建立;主合同轉移時,下級合同不能單獨存在;主合同宣告無效或者被撤銷的,下級合同將喪失效力;主合同終止后,下級合同相應終止。主合同與從屬合同是相對的。沒有主合同,就沒有下級合同。沒有下級合同,就沒有主合同。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六百八十二條 第一款 保證合同是主債權債務合同的從合同。主債權債務合同無效的,保證合同無效,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