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哪些回扣可以合法收取
根據《反不正當競爭法》等法律規定,只要是“賬內明示”的回扣就是可以合法收取的回扣,反之就是“賬外暗中”的回扣,屬于非法的回扣,有這個情形的會被認定為商業賄賂。
二、違法的回扣有哪些特征
收取后涉及違法的回扣主要是指商家在銷售商品時在賬外暗中以現金、實物或者其他方式退給對方單位或者個人的一定比例的商品價款,具體的構成特征如下所示:
1、賬外暗中
按照規定,賬外暗中是指在商品交易過后,沒在依法設立的能夠反映其生產經營活動或者行政事業經費收支的財務賬上,按照財務會計制度規定明確如實記載回扣錢額,包括不記入財務賬、轉入其他財務賬或者作假賬等。
2、返還一定比例的價款
回扣是賣方返還買方的一定比例的商品價款。實際上收取的回扣不是賣方額外從別處拿出物品或金錢給予買方,而是本身商品價款的一部分。
但是,如果賣方是從別處拿出物品以給予買方,雖然不會構成回扣,但它可能構成商業賄賂。
3、收受人是對方單位或個人
回扣是賣方退給買方單位或者個人的,它決定了回扣的方向,是賣方退給買方,方向固定,不包括買方給賣方。
三、收受秘密回扣怎么罰
1、公司、企業的工作人員,在經濟往來中,違反國家規定,利用職務之便收受回扣,歸個人所有,數額較大的,按《刑法》第163條規定的公司、企業人員受賄罪論處。
2、國有公司、企業中從事公務的和國有公司、企業委派到非國有公司、企業從事公務的人員,有上述行為的,按照《刑法》第385條和第386條規定的受賄罪論處。
3、國家工作人員在經濟往來中,違反國家規定,利用職務之便收受回扣,歸個人所有的,按照《刑法》第385條、第386條規定的受賄罪論處。
4、國家機關、國有公司、企業、事業單位、人民團體,在經濟往來中,在帳外中暗中收受回扣的,按《刑法》第387條規定的單位受賄罪論處,這是一種單位犯罪。對單位判處罰金,并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
5、《反不正當競爭法》第8條規定,在帳外暗中給予對方單位或者個人回扣的,以行賄論處;對方單位或者個人在賬外暗中收受回扣的,以受賄論處。
6、私營企業、三資企業、個體企業的工作人員,私自收取秘密回扣,數額較小的,若所在企業起訴,則須和回扣給予方一起向所在企業承擔侵犯企業財產利益的民事責任。
7、任何單位和個人在國際貿易中依國際慣例收取的回扣,必須按財經制度列入單位收入,由單位分配,否則以非法論處。
通過律師的介紹,我們可以了解到只要是賬內明示的回扣就是可以合法收取的,否則的話是不可以的,嚴重就涉及違法行為,希望大家可以明白。 該內容由 李志峰律師 和 律說律答 共創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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