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簽勞動合同的賠償標準是得到雙倍工資的賠償的。
《勞動合同法》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的規定,屬于以下情形的用人單位需要向勞動者支付雙倍工資:
(一)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二)勞動合同期滿后,勞動者仍在用人單位工作,用人單位超過一個月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勞動合同法》第82條的規定,向勞動者支付雙倍工資。
一、勞動合同是一式兩份嗎
勞動合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文本上簽字或者蓋章生效,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各執一份。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變更勞動合同,變更后的勞動合同文本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各執一份。用人單位未將勞動合同文本交付勞動者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改正;給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二、勞動合同可以約定事項的有什么
勞動合同可以約定事項:勞動合同期限;勞動報酬;社會保險;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其他。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即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最遲不能超過一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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