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先到醫院就醫,在就醫的同時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縣級勞動行政部門申請工傷認定。
2、如果傷情不是很嚴重(如沒有骨折、身體器官缺失等,可以和用人單位協商相關賠償事宜。3、協商不成后,應及時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申請勞動能力鑒定,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結果不服,可以依法向用人單位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一、發生工傷后如何索賠
(一)雙方協商。勞動者因工負傷、致殘、致死后,單位或者勞動者應當向當地勞動局申請工傷認定,在確定屬于工傷后,單位和受害人或者受害人家屬協商賠償數額和范圍。單位履行了賠償義務,受害人無須再經過其它程序。
(二)申請勞動仲裁。雙方協商不了,勞動者可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的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不再向法院起訴的裁決結果應當服從。
(三)民事訴訟程序。受害人不服仲裁裁決的,可以在15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二、發生工傷可以索要哪些賠償費用
(一)醫療費:指醫院對因觸電造成傷害的當事人進行治療所收取的費用。醫療費根據治療醫院診斷證明、處方和醫藥費、住院費的單據確定。
醫療費還應當包括繼續治療費和其他器官功能訓練費以及適當的整容費。繼續治療費既可根據案情一次性判決,也可根據治療需要確定賠償標準。
當事人選擇的醫院應當是依法成立的、具有相應治療能力的醫院、衛生院、急救站等醫療機構。當事人應當根據受損害的狀況和治療需要就近選擇治療醫院。
(二)誤工費:有固定收入的,按實際減少的收入計算。沒有固定收入或者無收入的,按事故發生地上年度職工平均年工資標準計算。誤工時間可以按照醫療機構的證明或者法醫鑒定確定;依此無法確定的,可以根據受害人的實際損害程度和恢復狀況等確定。
工傷鑒定越遲等級越低嗎:
傷殘等級的確定依據的是損傷情況及機體功能因損傷導致的障礙程度,具體應當依據法定標準確定,不同的對象不同事由導致的傷殘適用不同的傷殘鑒定標準。一般來說損傷導致的功能障礙越嚴重當然鑒定對應的級別會越高,但是各種標準中傷殘等級的級別是按從高到低排列的,即由嚴重排到輕。
法律依據:
《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條 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進行治療,享受工傷醫療待遇。
職工治療工傷應當在簽訂服務協議的醫療機構就醫,情況緊急時可以先到就近的醫療機構急救。
治療工傷所需費用符合工傷保險診療項目目錄、工傷保險藥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的,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工傷保險診療項目目錄、工傷保險藥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由國務院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會同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等部門規定。
職工住院治療工傷的伙食補助費,以及經醫療機構出具證明,報經辦機構同意,工傷職工到統籌地區以外就醫所需的交通、食宿費用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體標準由統籌地區人民政府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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