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在沒開發票之前,收據是唯一憑證。如果收據丟了,正常前提下是不能提車開發票的。購車合同是汽車買賣雙方當事人為了明確各方權利義務而訂立的協議,也是雙方履行義務的依據。但是,如果購車合同丟失了,建議不要擔心。因為汽車買賣合同簽訂后,賣方也會有一份留底的,買方可以到賣方處讓賣方復印一份再加蓋賣方的印象,具有同原合同同等的法律效力。當然,買方也可以憑購車發票找到賣方,讓賣方補簽一份買賣合同?,F實中也有的汽車商家不予配合,但買方也可以憑車輛登記證書、購車發票證明車輛買賣的事實。當然,這都是事后的彌補措施,建議大家在簽訂合同后,盡量將合同原件保留好,因為合同原件不僅是證明雙方履行合同義務的依據,且一旦雙方發生糾紛的,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法院也需要當事人舉示證據原件。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一十八條 民事主體依法享有債權。債權是因合同、侵權行為、無因管理、不當得利以及法律的其他規定,權利人請求特定義務人為或者不為一定行為的權利。
第一百一十九條 依法成立的合同,對當事人具有法律約束力。
第二百一十五條 當事人之間訂立有關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不動產物權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規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外,自合同成立時生效;未辦理物權登記的,不影響合同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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