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員工告到勞動局后不理睬的后果
來源:懂視網
責編:小OO
時間:2023-10-03 19:25:43
被員工告到勞動局后不理睬的后果
法律分析:勞動者基于勞動爭議申請勞動仲裁,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裁決,不影響勞動仲裁的開庭。勞動仲裁做出的仲裁結果,對未到庭的用人單位,具有約束力。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三十五條 仲裁庭應當在開庭五日前,將開庭日期、地點書面通知雙方當事人。當事人有正當理由的,可以在開庭三日前請求延期開庭。是否延期,由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決定。第三十六條 申請人收到書面通知,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經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可以視為撤回仲裁申請。被申請人收到書面通知,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經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裁決。
導讀法律分析:勞動者基于勞動爭議申請勞動仲裁,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裁決,不影響勞動仲裁的開庭。勞動仲裁做出的仲裁結果,對未到庭的用人單位,具有約束力。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三十五條 仲裁庭應當在開庭五日前,將開庭日期、地點書面通知雙方當事人。當事人有正當理由的,可以在開庭三日前請求延期開庭。是否延期,由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決定。第三十六條 申請人收到書面通知,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經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可以視為撤回仲裁申請。被申請人收到書面通知,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經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裁決。
法律分析:勞動者基于勞動爭議申請勞動仲裁,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裁決,不影響勞動仲裁的開庭。勞動仲裁做出的仲裁結果,對未到庭的用人單位,具有約束力。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第三十五條 仲裁庭應當在開庭五日前,將開庭日期、地點書面通知雙方當事人。當事人有正當理由的,可以在開庭三日前請求延期開庭。是否延期,由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決定。
第三十六條 申請人收到書面通知,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經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可以視為撤回仲裁申請。被申請人收到書面通知,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經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裁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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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員工告到勞動局后不理睬的后果
法律分析:勞動者基于勞動爭議申請勞動仲裁,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裁決,不影響勞動仲裁的開庭。勞動仲裁做出的仲裁結果,對未到庭的用人單位,具有約束力。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三十五條 仲裁庭應當在開庭五日前,將開庭日期、地點書面通知雙方當事人。當事人有正當理由的,可以在開庭三日前請求延期開庭。是否延期,由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決定。第三十六條 申請人收到書面通知,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經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可以視為撤回仲裁申請。被申請人收到書面通知,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經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裁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