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關于股權收購的法律條款是怎么規定的
來源:懂視網
責編:小OO
時間:2023-10-03 19:24:27
公司關于股權收購的法律條款是怎么規定的
法律分析: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七十二條的規定,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股東應當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就其股權轉讓征得同意。其他股東自收到書面通知之日起30日內未答復的,視為同意轉讓。半數以上其他股東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轉讓的股權。不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兩個以上股東主張行使優先購買權的,協商確定各自的購買比例;協商不成的,按照轉讓時各自的出資比例行使優先購買權。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導讀法律分析: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七十二條的規定,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股東應當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就其股權轉讓征得同意。其他股東自收到書面通知之日起30日內未答復的,視為同意轉讓。半數以上其他股東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轉讓的股權。不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兩個以上股東主張行使優先購買權的,協商確定各自的購買比例;協商不成的,按照轉讓時各自的出資比例行使優先購買權。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法律分析: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七十二條的規定,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股東應當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就其股權轉讓征得同意。其他股東自收到書面通知之日起30日內未答復的,視為同意轉讓。半數以上其他股東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轉讓的股權。不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兩個以上股東主張行使優先購買權的,協商確定各自的購買比例;協商不成的,按照轉讓時各自的出資比例行使優先購買權。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七十二條 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規定的強制執行程序轉讓股東的股權時,應當通知公司及全體股東,其他股東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購買權。其他股東自人民法院通知之日起滿二十日不行使優先購買權的,視為放棄優先購買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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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關于股權收購的法律條款是怎么規定的
法律分析: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七十二條的規定,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股東應當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就其股權轉讓征得同意。其他股東自收到書面通知之日起30日內未答復的,視為同意轉讓。半數以上其他股東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轉讓的股權。不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兩個以上股東主張行使優先購買權的,協商確定各自的購買比例;協商不成的,按照轉讓時各自的出資比例行使優先購買權。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