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了三天沒有簽訂勞動合同辭職有工資。勞動合同是指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的協議,只要勞動者實際提供勞動,用人單位就應當支付工資。雖然沒有簽訂勞動合同,但勞動者自動離職后,只要以前在用人單位工作,用人單位應根據實際出勤天數及時支付相應的工資,用人單位不得以任何理由扣押。
一、工作了10天有工資嗎?急??!
勞動者工作了10天是有工資的,只要勞動者依法提供勞動,用人單位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工資。用人單位拖欠工資的,勞動者可以通過以下方法維權:與用人單位協商;向調解組織申請調解;向勞動行政部門投訴;其他。
二、私人超市不簽合同違法嗎
屬于違法行為。用人單位應當與勞動者簽訂合同,但是即使沒有簽訂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便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系,勞動者工作后應當獲得相應的工資款,勞動者辭職后,用人單位應按勞動合同規定的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如果用人單位存在過錯的可以要求賠償。
三、什么是勞動關系掛靠
是指(一般)由勞動者向仲裁庭提出要求明確雙方存在勞動關系的行為。勞動者需提交工資支付憑證或者工作證等證據,對于由用人單位保管勞動者無法提交的證據,仲裁庭可以要求用人單位在指定期限內提供,不提供的,按照對勞動者有利來處理。
《勞動合同法》明確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與勞動者建立勞務關系。只要提供了勞動,用人單位用人單位發生了實際用工,就建立了勞動關系,不論勞動關系是否書面簽訂了勞動合同。同時勞動者與其他單位簽訂勞動合同只要不對本單位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就是合法的。
《勞動法》第18條規定,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勞動合同無效。無效的勞動合同,從訂立的時候起,就沒有法律約束力。勞動合同的無效,由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或者人民法院確認。
現在法律上對于勞動關系掛靠還沒有明確的規定,但是從上可以得出,只要不違反《勞動法》中的相關規定,應該是合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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