販毒憑錄音不能定罪。根據法律規定,對一切案件的判處都要重證據,重調查研究,不輕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沒有其他證據的,不能認定被告人有罪和處以刑罰。
一、證據不足但我已經認罪了
根據我國法律規定,對一切案件的判處都要重證據,重調查研究,不輕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沒有其他證據的,不能認定被告人有罪和處以刑罰,所以當證據不足但是被告人已經認罪時,法院也不能認定被告人有罪的,需要作出證據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的無罪判決。
二、盜竊罪是否必須人臟俱獲才行?
盜竊罪不是必須人臟俱獲才行,只要證據能夠形成證據鏈,證明盜竊事實即可。但是,僅有被告人的供述,不能認定其有罪。對一切案件的判處都要重證據,重調查研究,不輕信口供。
只有被告人供述,沒有其他證據的,不能認定被告人有罪和處以刑罰;沒有被告人供述,證據確實、充分的,可以認定被告人有罪和處以刑罰。
三、涉嫌詐騙罪沒有口供可以定罪嗎?
涉嫌詐騙罪,沒有口供可以定罪。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五十五條
對一切案件的判處都要重證據,重調查研究,不輕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沒有其他證據的,不能認定被告人有罪和處以刑罰;沒有被告人供述,證據確實、充分的,可以認定被告人有罪和處以刑罰。
證據確實、充分,應當符合以下條件:
(一)定罪量刑的事實都有證據證明;
(二)據以定案的證據均經法定程序查證屬實;
(三)綜合全案證據,對所認定事實已排除合理懷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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