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的村委會無權征收土地,但有權收回土地使用權。因政府需要使用土地或不按照批準的用途使用土地以及因撤銷、遷移等原因停止使用土地的,村委會報經原批準用地的人民政府批準可以對土地進行收回。
一、土地使用權類型劃撥什么意思
是指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準,在土地使用者繳納補償,安置等費用后將該幅土地交付其使用,或者將土地使用權無償交付給土地使用者使用的行為。
以劃撥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的,除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外,沒有使用期限的限制。雖然無償取得劃撥土地使用權沒有年限限制,但因土地使用者遷移、解散、撤銷、破產或者其他原因而停止使用土地的,國家應當無償收回劃撥土地使用權,并可依法出讓。
二、故意破壞別人家耕地要承擔什么責任
違反土地管理法規,非法占用耕地、林地等農用地,改變被占用土地用途,數量較大,造成耕地、林地等農用地大量毀壞的,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
《土地管理法》第78條第1款、第2款規定:“無權批準征收、使用土地的單位或者個人非法批準占用土地的,超越批準權限非法批準占用土地的,不按照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確定的用途批準用地的,或者違反法律規定的程序批準占用、征收土地的,其批準文件無效,對非法批準征收、使用土地的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非法批準、使用的土地應當收回,有關當事人拒不歸還的,以非法占用土地論處?!薄吨腥A人民共和國刑法》第342條規定:“違反土地管理法規,非法占用耕地、林地等農用地,改變被占用土地用途,數量較大,造成耕地、林地等農用地大量毀壞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币虼?,毀壞耕地可以構成非法占用耕地罪。該罪有三個構成要件:有非法占用耕地改作他用或毀壞耕地的行為;其行為違反了土地管理法規;占用或破壞耕地的數量較大。
三、農村土地自愿放棄承諾書
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權不得出讓、轉讓或者出租用于非農業建設;但是,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并依法取得建設用地的企業,因破產、兼并等情形致使土地使用權依法發生轉移的除外。當出現某種法律事實或原因時,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報經原批準用地的人民政府批準,可以收回土地使用權。即可以收回農村集體的建設用地使用權,不包括農用地使用權和農村集體土地的承包經營權。
【本文關聯的相關法律依據】
《土地管理法》第六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報經原批準用地的人民政府批準,可以收回土地使用權:
(一)為鄉鎮村公共設施和公益事業建設,需要使用土地的;
(二)不按照批準的用途使用土地的;
(三)因撤銷、遷移等原因而停止使用土地的。
依照前款第(一)項規定收回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的,對土地使用權人應當給予適當補償。收回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使用權,依照雙方簽訂的書面合同辦理,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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