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身證明是已經取消了嗎
來源:懂視網
責編:小OO
時間:2023-10-04 08:18:13
單身證明是已經取消了嗎
法律分析。需要雙方當事人一起持有各自身份證,戶口本,一起到一方戶籍所在地區民政部門申請辦理結婚證。不需要單身證明,而且民政部門已經取消了單身證明的開具。如果當事人是再婚,需要出具離婚證,或生效的離婚判決書,喪偶的需要出具原來配偶的死亡證明。法律依據?!吨腥A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條 結婚應當男女雙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對另一方加以強迫,禁止任何組織或者個人加以干涉。第一千零四十七條 結婚年齡,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歲,女不得早于二十周歲。第一千零四十八條 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禁止結婚。第一千零四十九條 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完成結婚登記,即確立婚姻關系。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
導讀法律分析。需要雙方當事人一起持有各自身份證,戶口本,一起到一方戶籍所在地區民政部門申請辦理結婚證。不需要單身證明,而且民政部門已經取消了單身證明的開具。如果當事人是再婚,需要出具離婚證,或生效的離婚判決書,喪偶的需要出具原來配偶的死亡證明。法律依據?!吨腥A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條 結婚應當男女雙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對另一方加以強迫,禁止任何組織或者個人加以干涉。第一千零四十七條 結婚年齡,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歲,女不得早于二十周歲。第一千零四十八條 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禁止結婚。第一千零四十九條 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完成結婚登記,即確立婚姻關系。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
法律分析:
需要雙方當事人一起持有各自身份證,戶口本,一起到一方戶籍所在地區民政部門申請辦理結婚證。
不需要單身證明,而且民政部門已經取消了單身證明的開具。如果當事人是再婚,需要出具離婚證,或生效的離婚判決書,喪偶的需要出具原來配偶的死亡證明。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條 結婚應當男女雙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對另一方加以強迫,禁止任何組織或者個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條 結婚年齡,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歲,女不得早于二十周歲。
第一千零四十八條 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禁止結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條 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完成結婚登記,即確立婚姻關系。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
第一千零五十條 登記結婚后,按照男女雙方約定,女方可以成為男方家庭的成員,男方可以成為女方家庭的成員。
第一千零五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無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結婚的親屬關系;
(三)未到法定婚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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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身證明是已經取消了嗎
法律分析。需要雙方當事人一起持有各自身份證,戶口本,一起到一方戶籍所在地區民政部門申請辦理結婚證。不需要單身證明,而且民政部門已經取消了單身證明的開具。如果當事人是再婚,需要出具離婚證,或生效的離婚判決書,喪偶的需要出具原來配偶的死亡證明。法律依據?!吨腥A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條 結婚應當男女雙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對另一方加以強迫,禁止任何組織或者個人加以干涉。第一千零四十七條 結婚年齡,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歲,女不得早于二十周歲。第一千零四十八條 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禁止結婚。第一千零四十九條 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完成結婚登記,即確立婚姻關系。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