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貸款擔保人承擔的擔保責任有:
1、作為一般擔保責任擔保人,享有先訴抗辯權,也就是說,在債務人財產被法院強制執行之前,擔保人可以拒絕對債權人承擔擔保責任;
2、作為連帶擔保責任擔保人,與債務人承擔相同的還款責任,不享有先訴抗辯權。也就是說無論債務人是否有財產,是否被法院強制執行,擔保人都有義務承擔擔保責任,并向債權人償還債務;
3、以特定財產債務人不履行義務的,信用社可以申請法院拍賣,變賣財產,以財產變更價格優先受償。
一、抵押權先訴抗辯權是什么
先訴抗辯權是指債權人起訴一般擔保人時,一般擔保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先訴抗辯權,讓債權人先起訴債務人。債務人不能償還債務的,一般擔保人應當清償剩余債務。行使先訴抗辯權的條件如下:
1、只有保證人的保證責任在保證合同中約定為一般保證,保證人才能享有先訴抗辯權,而連帶責任保證人不享有先訴抗辯權;
2、行使先訴抗辯權的時間條件,保證人可以在訴訟或仲裁前、訴訟或仲裁程序中、強制執行程序中的任何時候行使先訴抗辯權;
3、先訴抗辯權的行使只是暫時拒絕履行債務,延遲擔保責任,而不是不承擔擔保責任。
二、擔保必知的法律常識有什么
有下列法律常識:
1、擔保責任分為一般擔保和連帶責任擔保,一般擔保是指在債務人通過訴訟仍不能承擔債務時,擔保人應當承擔擔保責任;
連帶擔保責任是指,債權人可以直接要求債務人和擔保人任何一方承擔責任,不受債務人有無能力的限制。
2、擔保人在承擔擔保責任后可以向債務人追償。
3、主合同債權人采取欺詐、脅迫等手段,使擔保人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提供保證的。擔保人不承擔擔保責任。
4、保證擔保的范圍包括主債權及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和實現債權的費用。保證合同另有約定的,按照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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