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勞動合同一般是一式兩份,丟了之后可以找單位補簽合同或開遺失證明。
2、復印件不具有原件全部的法律效力,就算加蓋公章以后亦是如此。所以,還是讓單位重新辦理勞動合同為好。
3、復印件不具有遠見全部的法律效力,也就是復印件與原件還是有差別的。單位無權私自篡改合同,修改合同的,必須要有你的簽名同意才可以。
4、產假期間,不能隨意辭退職工,但是雙方協商同意的,也可以解除合同。至于續約,只要愿意單位愿意就可以續約。單位不同意續約的,在產假期滿之后,單位可以解除合同。
5、關于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屬于能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情形可以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如果不屬于,除非單位愿意與你簽訂無固定期限合同。
6、最好的情況就是找到合同或者補簽合同。不行的話,以后真的鬧到仲裁或者法院,也只好參照本單位與相似崗位的職工,作為對工作的參照標準。但是不得低于本地的最低工資標準。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十六條 勞動合同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并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文本上簽字或者蓋章生效。勞動合同文本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各執一份。
聲明:本網頁內容旨在傳播知識,若有侵權等問題請及時與本網聯系,我們將在第一時間刪除處理。TEL:177 7030 7066 E-MAIL:1124793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