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死亡之后,公司并不需要進行注銷,僅對法定代表人進行變更即可。公司若需要進行注銷的,應當包含以下流程:注銷公司社保賬號;注銷公司的國、地稅;宣告公司即將注銷;到工商局辦理公司注銷備案,注銷營業執照等。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七十三條 依照本法第七十一條、第七十二條轉讓股權后,公司應當注銷原股東的出資證明書,向新股東簽發出資證明書,并相應修改公司章程和股東名冊中有關股東及其出資額的記載。對公司章程的該項修改不需再由股東會表決。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七十五條 自然人股東死亡后,其合法繼承人可以繼承股東資格;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規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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