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公司把勞動合同丟了可以采取的措施是:
如果單位將勞動合同丟失,可以借用員工的勞動合同進行復印,然后加蓋印章,標注復印來源即可。
如果用人單位不給復印,可以到當地勞動部門復印。一般勞動合同法一式三份,由本人、用人單位和勞動部門各保存一份。
一、社保局辦理的勞動合同可以用來復印嗎?
勞動合同可以復印用,但是一般情況下要以雙方簽訂的原始合同為準的。不過,在必要的情形下,復印的勞動合同經過司法鑒定后和原始的勞動合同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的。勞動合同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并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文本上簽字或者蓋章生效。勞動合同文本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各執一份。單位所簽訂的勞動合同至少是兩份,一份由勞動者保管,另一份由用人單位保管。如果該復印件得到追認,也就是說加蓋了公章,或者合同雙方都簽了字,該復印件就取得了和原件一樣的法律效力。
二、解除勞動合同書是單位保留還是個人
解除勞動合同證明書至少一式三份,一聯存根留用人單位保存,一份交勞動者保存,一份放勞動者檔案。應該公司和勞動者簽字蓋章。如果原件不夠,可以請收取原件的單位在復印件上加蓋鮮章,并注明此復印件與原件一致,原件存何處的字樣。
根據<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二十四條的規定,用人單位出具的解除、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應當寫明勞動合同期限、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日期、工作崗位、在本單位的工作年限.解除勞動關系證明是用人單位出具的用來證明勞動關系解除或終止的法律事實的,為了體現對外的效力,加蓋單位公章即可,無須加蓋單位內部的其他印章。
三、如何約定服務期違約金嗎?
(一)用人單位為勞動者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的;
(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可以在勞動合同中約定保守用人單位的商業秘密和與知識產權相關的保密事項。
所以,要是你公司要求你負擔的違約金不符合上面規定的,其實就是違規行為,權益受有損害的勞動者可以按照下面步驟申請勞動仲裁:
1、員工需要準備如下材料:
(1)勞動爭議申訴書一式三份;
(2)到工商局查詢用人單位的工商登記資料一份;
(3)員工本人的身份證復印件一份;
(4)復印證據資料一式三份,如勞動合同或協議、工資單、工牌、上班打卡記錄、同事的證人證言等。
2、向有管轄權的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一般都是向所在區、縣的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十條,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已建立勞動關系,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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