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決合同糾紛有四種方式:協商、調解、仲裁、訴訟。如果協商、調解無效,可以按照約定或書面協議申請仲裁;如果沒有仲裁條款,可以通過訴訟途徑解決。
法律分析
針對合同糾紛,解決問題可以通過協商、調解、仲裁、訴訟四種方式:
1、協商解決;
2、通過第三方調解解決;
3、申請仲裁:不愿通過協商、調解解決或協商、調解無法達成一致的,可以依據合伙協議約定的仲裁條款或書面達成的仲裁協議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
4、訴訟途徑解決:合伙協議未訂立仲裁條款或事后未達成書面仲裁協議,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二百三十三條
物權受到侵害的,權利人可以通過和解、調解、仲裁、訴訟等途徑解決。 該內容由 張穎律師 和 家和律云 共創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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